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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6日,针对梅耶博格(瑞士)公司[Meyer Burger(Switzerland)Ltd,下称“梅耶博格”]诉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本公司制造和销售的涉案被控侵权产品(WSK027BL数控金刚线切片机),没有侵害原告梅耶博格的专利权,判决驳回原告梅耶博格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梅耶博格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先后通过增加诉讼赔偿金额、申请撤诉等方式试图干扰、影响法院的审理进程,但梅耶博格的该等行径均未得到法院支持。
在此,本公司特别声明: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及权威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本公司生产及销售的WSK027BL数控金刚线切片机不存在侵犯梅耶博格专利权的情形。
第二,梅耶博格的部分切片机产品所采用的溢流冷却装置、多层布线的线材管理系统使用了本公司的相关专利技术,已经构成对本公司专利权的严重侵犯。
第三,梅耶博格在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IPO的关键时刻发起诉讼的恶意竞争行为,以及梅耶博格在法院尚未宣判即向本公司客户群发邮件散布不实信息的恶劣行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本公司造成了声誉的严重受损及经济上的重大损失。